2023年《微影微肖:原住民家族照相簿》徵件實施辦法
2023年6月7日修訂
壹、宗旨
為鼓勵大眾踴躍找出原住民族1990年代以前的生活照,促進台灣原住民族之間的更多元的對話關係。
貳、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參、徵選對象
族群不限,照片以接近原住民族自身觀看和意願拍攝的生活中人物肖像為主。
肆、報名日期
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31日18時止。
伍、 徵件金額
將提供獲選者照片原件借展費新台幣5,000元,
並於2023年9月9日至2023年12月3日在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24棟一樓展覽室展示。
陸、 作品規格
一、以家族或個人為單位,每組徵求5張原住民族肖像照片。
二、建議提送原住民族本人所拍攝或非原住民族民眾所收藏之原住民族肖像照片(自拍、擺拍、儀式慶典、出遊、婚禮、家庭生活或其他),相片搜集以1990年代以前拍攝,每組僅限5張照片。
柒、 報名方式
一、在原住民族攝影展《複眼觀:消失與定格的肖像》的粉絲頁搜尋2023《微影微肖:原住民家族照相簿》報名表單線上報名。
二、2023年6月15日上午0時至2023年7月31日18時止,至雲端表單進行線上報名https://reurl.cc/mDdx09。(如有任何操作問題,請私訊粉絲專頁《複眼觀:消失與定格的肖像》)
三、填寫報名表、照片資料說明等,並上傳肖像之檔案。
四、每張照片可以翻拍或掃描,圖像清晰為主,靜態圖檔檔案格式限JPG檔案。
捌、遴選方式
一、由本展覽之兩位策展人劉曉蕙、田名璋及主辦單位進行審查,預計選出20組共100張照片。
二、獲選者的肖像作品的寄送、掃描、展覽、歸還的方式,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玖、公布時間
預定於2023年8月15日(星期二)中午12時於原住民族攝影展《複眼觀:消失與定格的肖像》Facebook粉絲專頁和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官網公告獲選名單。
壹拾、注意事項
一、所有參展作品均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和非意願的肖像權,若有違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資格並依相關規定辦理,並追究相關責任。
二、獲選者對主辦單位之遴選結果及相關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三、主辦單位負責展出作品之保險及歸還,有關出險責任依保單所載條款為準。
四、獲選者需簽署肖像權同意書和作品保險單,僅供此次展覽使用。
五、基於宣傳推廣所需,主辦單位對展出及演出作品有研究、攝影、報導、展出、印製及在相關文宣、雜誌及網路上刊登之權利,不再另行支付酬勞、版稅及任何費用。
六、投稿作品參加者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或有司授權之權利,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獲選資格並追回借展費外,其違反著作權或其他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倘造成主辦單位之損失或連帶賠償責任,將向參加者求償。
七、有違反善良風俗之不雅照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獲選資格。
八、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本實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主辦單位決議修改公布於《複眼觀:消失與定格的肖像》Facebook粉絲專頁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官網,恕不另行通知。
為鼓勵大眾踴躍找出原住民族1990年代以前的生活照,促進台灣原住民族之間的更多元的對話關係。
貳、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參、徵選對象
族群不限,照片以接近原住民族自身觀看和意願拍攝的生活中人物肖像為主。
肆、報名日期
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31日18時止。
伍、 徵件金額
將提供獲選者照片原件借展費新台幣5,000元,
並於2023年9月9日至2023年12月3日在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24棟一樓展覽室展示。
陸、 作品規格
一、以家族或個人為單位,每組徵求5張原住民族肖像照片。
二、建議提送原住民族本人所拍攝或非原住民族民眾所收藏之原住民族肖像照片(自拍、擺拍、儀式慶典、出遊、婚禮、家庭生活或其他),相片搜集以1990年代以前拍攝,每組僅限5張照片。
柒、 報名方式
一、在原住民族攝影展《複眼觀:消失與定格的肖像》的粉絲頁搜尋2023《微影微肖:原住民家族照相簿》報名表單線上報名。
二、2023年6月15日上午0時至2023年7月31日18時止,至雲端表單進行線上報名https://reurl.cc/mDdx09。(如有任何操作問題,請私訊粉絲專頁《複眼觀:消失與定格的肖像》)
三、填寫報名表、照片資料說明等,並上傳肖像之檔案。
四、每張照片可以翻拍或掃描,圖像清晰為主,靜態圖檔檔案格式限JPG檔案。
捌、遴選方式
一、由本展覽之兩位策展人劉曉蕙、田名璋及主辦單位進行審查,預計選出20組共100張照片。
二、獲選者的肖像作品的寄送、掃描、展覽、歸還的方式,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玖、公布時間
預定於2023年8月15日(星期二)中午12時於原住民族攝影展《複眼觀:消失與定格的肖像》Facebook粉絲專頁和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官網公告獲選名單。
壹拾、注意事項
一、所有參展作品均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和非意願的肖像權,若有違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資格並依相關規定辦理,並追究相關責任。
二、獲選者對主辦單位之遴選結果及相關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三、主辦單位負責展出作品之保險及歸還,有關出險責任依保單所載條款為準。
四、獲選者需簽署肖像權同意書和作品保險單,僅供此次展覽使用。
五、基於宣傳推廣所需,主辦單位對展出及演出作品有研究、攝影、報導、展出、印製及在相關文宣、雜誌及網路上刊登之權利,不再另行支付酬勞、版稅及任何費用。
六、投稿作品參加者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或有司授權之權利,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獲選資格並追回借展費外,其違反著作權或其他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倘造成主辦單位之損失或連帶賠償責任,將向參加者求償。
七、有違反善良風俗之不雅照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獲選資格。
八、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本實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主辦單位決議修改公布於《複眼觀:消失與定格的肖像》Facebook粉絲專頁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官網,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