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下旬,我受到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以下簡稱原文會)的邀請,開始參與2020Pulima藝術節展覽部分的諮詢顧問工作。由於Pulima藝術節還有競賽獎勵的部分,我花了一些時間釐清了這兩者間的關係之後,答應了用陪伴顧問的角色,參與了這樣一個完全不同的「類聚」。因為在台灣,原住民藝術與當代藝術之間,有一種曖昧的互相滲透關係。各大公立美術館,除了高雄市立美術館,在李俊賢2004至2008年四年任期內對於「南島藝術」大力倡議,台北當代藝術館的潘小雪,在2018年與Pulima藝術節「翻動(MICAWOR)」和澳洲明日藝術節(YIRRAMBOI)合作展演,並推動許多令人印象深刻的原民藝術家相關展演之外,原住民藝術有時候是一個獨立的範疇,有時候混雜在民間藝術與當代藝術的展覽之間,有時候又發現它與加澳紐泛太平洋區的第一民族藝術有深切的聯結,但它始終像「民俗藝術(民間藝術)」,甚少帶動嚴肅的藝術評論。但或許原民藝術與民俗藝術引發較少藝評的原因不同。過去,原民藝術的展演場域,多限於自然科學博物館、歷史博物館、考古學博物館、文化園區或地方的原民會館,而民俗藝術則多半在文史博物館、文化中心、地方藝文中心進行展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