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無疑問,原住民文化現況的相關論述與討論,往往圍繞在身分與認同、傳統與現代的討論,而這樣的兩難與矛盾也考驗著書寫者的立場與角度。無論是身分與認同,或是傳統與現代,「從作品出發」以至於「觀看」一直是藝術史的基礎,縱使書寫的觀點從未真正客觀,但藝術作品不斷提供討論的契機,讓不同時代與異文化的思維得以在觀看的基礎上產生交流和對話。
從身分談起,原住民身分在視覺藝術的表現主題常常遊走在自我正名與社會標籤之中。在盧梅芬《台灣原住民當代藝術之觀察》的年代劃分中,1990年末至2000年,原住民當代藝術創作往往交織著「主體覺醒」與「他者凝視」兩種取徑,也因此,當傳統與現代的分別心起,藝術與工藝的認知差異也隨之而生,這樣的差異所形成的困境,至今仍影響擁有原住民身分的藝術家在創作上的主題選擇。
其實,當代對於水墨畫作的討論有近似的套路。諸如「水墨的傳統與當代」、「何謂文人」、「當代還有文人嗎」、「水墨畫只能用水墨嗎」、「用不同的媒材畫出山水符號就是水墨了嗎」、「當代的氣韻生動是什麼」、「墨水畫與水墨畫的問題」……
上述提問大致上糾結在媒材與主題的關係或類型本質的探究,回到原住民族與當代藝術的討論時,往往也有類似的狀況——「何謂原住民」、「當代還有原住民嗎」、「原住民藝術只能使用傳統符號嗎」、「原住民的作品與用作品表達原住民族的差異為何」……
那麼,媒材與族群文化究竟是分類、標籤還是保障?
一個可以呼應的現象是:每年的高雄美術獎以及國立臺灣美術館的全國美展比賽中,對於媒材分類的質疑與討論總是小撩漣漪。除了比賽,創作補助等文化政策的項目分類也面臨相同境況。創作者的自我觀看與他者的觀看視角,除了影響作品的主題選擇,也連動到面對藝文補助的心態。在專題「原住民藝術市場存在嗎?」報導中受訪的藝術家曾秉芳,在非創作不可的強烈動力下,仍須非常清楚知曉自己身為「都胞」的優勢在哪,原住民身分對他而言,不可否認的,亦是藝術生涯的策略考量。
作為「協助」、「輔助」角色的藝文補助,一直以來「支撐」的不只是原住民族藝術家,這是所有藝文工作者都需要面對的問題,畢竟,如何擺脫對於補助的依賴,朝向獨立自主的生存問題,不是作品的美學辯證是否「純粹」,或是堅持創作是否「自由」就可以決定或解決的。